商標權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1、商標權人的權利包括:
a.占使用權。商標一經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核準注冊,商標權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圍內對其注冊商標完全的獨占使用權。所謂獨占使用權,就是指他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不得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該注冊商標或者與該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商標侵權,商標權人枵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或者向法院起訴。
b.許可使用權。商標權人可以將其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獲得報酬。根擾許可人(商標權人)與被許可人(商標使用人)簽訂的使用許可合同,商標權人可以保留自己對商標的使用權,也可以放棄使用權,由被許可方獨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時使用商標。無論商標權人保留或者是放棄使用權,商標的所有權人仍然是原來的商標注冊人。在商標許可使用條件下,僅僅是商標的使用權發生轉移,所有權并沒有發生變化。
c.商標轉讓權。轉讓注冊商標,是商標權人根據商標法規定的程序將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商標權轉讓后,原商標注冊人,即商標權人則喪失對于注冊商標的一切權利,商標所有權轉移給新的商標權人,注冊商標本身沒有發生變化,而注冊商標的所有者發生了變化。
d.續展權。商標續展權是指商標所有權人向商標局申請延長商標保護期限的權利。根據我國商標法,注冊商標權的有效期是10年。如果商標權人希望繼續使用注冊商標,繼續維持商標權,可以在商標權有效期屆滿前申請續展。商標續展權是商標權人享有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通過續展權,一件商標的生命力可以無限延長,換句話說,商標權的保護期限可以通過行使續展權而遠遠超過專利權和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其關鍵是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要提高商標權保護意識,珍惜得來不易的商標專權,充分利用商標法賦予其的權利,使商標這一無形資產發揮作用。
2、商標權人的義務:
a.使用注冊商標,許多國家的商標法規定,已經實際命名用的商標才能注冊,或者商標在核準注冊后一定期限內必須使用,否則將喪失商標權。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經核準注冊后,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直接使用于商品上、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以及有關的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使用在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業務活動中。使用注冊商標時應當注明“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標明注冊標記。
b.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注冊商標由于長時間的使用,其法律狀比較穩定,在廣大消費者心目中可信度比較高;而且,具備法律穩定性的注冊商標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也應該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因此,商標權人和商標的使用者有義務保證其生產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不得欺騙消費者。這一項義務對商標權人同樣重要。在商標許可使用中,商標權人必須慎重選擇被許可使用人,并隨時對使用其注冊商標的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實施監督,絕不允許只顧獲得經濟利益而損害消費者。
關于商標權的資訊請關注一品標局商標權專題:http://www.huipinxiu.net/special/shangbiaoquan/
- 商標查詢
- 版權查詢
便捷鏈接: 商標查詢 商標注冊 版權登記 專利申請 海外商標注冊 商標交易
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商標權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版權說明:上述為轉載或編者觀點,不代表一品知識產權意見,不承當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