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54941124號“芯章”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54941124號“芯章”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1、申請商標并不具有欺騙性,應當被予以注冊。2、申請商標本身具有可識別性和商標應有的顯著性。3、申請商標的注冊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情形。綜上,申請商標的注冊應予以初步審定。
經復審認為,本案申請商標僅由文字“芯章”組成,其注冊使用在印章(印)、文具等復審商品上,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產生誤認,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并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新用戶注冊免費領取888元http://www.huipinxiu.net/topic/xinren/
免費查詢商標:http://www.huipinxiu.net/zt/sbcx17/
商標注冊費用:http://www.huipinxiu.net/feiyong/
- 商標查詢
- 版權查詢
便捷鏈接: 商標查詢 商標注冊 版權登記 專利申請 海外商標注冊 商標交易
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關于第54941124號“芯章”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版權說明:上述為轉載或編者觀點,不代表一品知識產權意見,不承當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