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干貨,商標撤三答辯攻略!商標撤三答辯及答辯申請注意事項
撤三是什么?
撤三就是“撤銷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注冊商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劃重點:
連續三年未使用(沒有使用證據),即使實際用了,但沒有證據,也不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申請撤三
從撤三申請到結束,一般是九個月
01
商標撤三答辯及答辯申請
撤三答辯是針對商標局發出的撤三通知,所進行的答辯。其目的是為了向商標局證明被撤銷商標在經營活動中有實際的使用,不應該被撤銷。
商標局在受理撤三申請后應當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未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并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劃重點:商標局不會通知商標注冊人本人,而是通知代理機構(除非注冊中沒有代理機構)。
在實際案例中,我們碰到許多因為代理機構不負責/倒閉/信息不正確等情況,造成客戶沒收到撤三通知,損失慘重。
所以在選擇代理機構的時候,一定要慎重,選擇專業負責的企業。
商標業務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一個長期、持續性地服務。
02
答辯前的準備事項
接到撤三通知后,首先要知道提出撤三的申請人是誰,是撤銷商標的全部商品還是部分商品以及撤三答辯截止時間。
當我們把上述信息都了解清楚了,那么撤三答辯前的準備就算是初步做好了。
同時,撤三答辯是必須以真實有效的使用證據來進行證明被撤銷商標在經營活動中有實際使用,從而進行答辯。
所以當我們在經營活動當中有使用或者涉及已注冊商標的情況,最大可能的保留使用證據。
若我們能夠提供充分的品牌使用證據,并且能夠保證證據的真實性,那么答辯的成功率已經接近百分百。但是,答辯人在提供證據的時候,必須要注意到證據使用時間,必須是通知書上所要求的時間范圍之內。
最后,商標撤三答辯書的撰寫建議還是交給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來做,通過專業撰寫,可以進一步提高撤三答辯的通過率。
待代理機構撰寫完畢,將答辯書及其材料寄到商標局之后,答辯人可以靜下心來等待商標局的撤三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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