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皖首例!全省知識產權行政裁決獲司法判決支持零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2021)最高法知行終534號行政判決書,終審判決合肥市知識產權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訴訟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終審獲勝,實現全省知識產權行政裁決獲司法判決支持的零突破。
據了解,2020年6月,專利權人安徽某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市知識產權局提出同行業的另一企業侵犯其一種包裝袋電子監管網碼的印刷方法發明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該局受理后,依照《專利行政執法辦法》有關規定快速立案,并組成3人合議組,依法進行了現場勘驗、口頭審理、調解程序等。經調解不成該局遂于2020年8月21日認定被訴侵權產品沒有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作出安徽某印務有限公司侵權行為不成行政裁決。
投訴人不服合肥市知識產權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于2020年9月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提起該局組建之后知識產權領域里首起“民告官”行政訴訟。合肥市中院經審理認為:合肥市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專利侵權處理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于2021年2月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該公司不服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后,于2021年9月3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終審判決。至此,歷時近2年,始于行政機關對專利侵權糾紛作出行政裁決,最終經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結案,該案行政和司法所有的三個程序都走完,終于降下帷幕。
本案從行政機關行政裁決,到法院系統一審二審這段歷程可歸納為如下特點:法院系統的審理過程及判決結果,既是對合肥市知識產權局依法執法能力嚴格檢驗,也是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嚴保護、同保護的體現,雙方當事人均為知名包裝印刷企業,案情疑難復雜,社會影響較大。行政機關正確適用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主動勘驗現場查明事實,還原事實本源,突出知識產權的一手抓保護、一手抓服務,知識產權保護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準確認定技術區別點,貫徹了加大行政與司法合力保護知識產權,助力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職能作用。
據介紹,采用行政和司法雙軌制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亮點和特色。機構改革以來,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充分發揮“人、財、物”聚集優勢,在全省首創知識產權糾紛仲裁調解中心、知識產權仲裁中心,構建司法、行政執法、調解、仲裁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體系,行政保護績效考核連續四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表彰。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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