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6月8日起,商標、專利證書等將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關于機構改革過渡期統一開展專利商標等申請相關事宜使用印章及文書有關事項的公告
第二六七號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求,重新組建后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等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完成轉隸工作。為保證機構改革過渡期間相關工作平穩有序、正常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商標注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商標申請、受理、審查、異議、評審及行政訴訟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原機構印章作為代章;商標行政復議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復議專用章。
二、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原產地地理標志的受理、批準及核準公告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三、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專利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專利申請、受理、審查、復審、無效宣告、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用章。
四、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受理、審查、登記及撤銷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用章。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總體進度安排,過渡期結束后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28日
“大悅城”商標爭奪案宣判,大慶房企慘敗,加賠90萬!
5月29日上午,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與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這起案件的簡要情況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擁有“大悅城”“JOY CITY”“悅城”注冊商標,核定服務項目均為第36類:商品房銷售、不動產管理等。
2016年,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其開發的一個小區命名為“大悅城”,并在售樓處、廣告宣傳材料上使用了“大悅城”“JOY CITY”標識。
2017年5月8日,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以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害其商標權為由,向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后,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不服,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庭前,合議庭組織雙方當事人召開了庭前會議,做好了充分的開庭準備。庭審中,合議庭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確定庭審調查重點,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展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法庭調解。
合議庭在休庭后進行了評議,當庭宣判:維持一審判決第一項、第三項,即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大悅城”“JOY CITY”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駁回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變更一審判決第二項,將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賠償中糧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變更為賠償經濟損失120萬元。
一個商標就是一個企業的標志,其雖然只是一個簡單的文字圖標或是一個簡單的字母圖標,但其具有的價值卻不是一成不變的。所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不僅要努力提高產品質量與服務品質贏得客戶信賴,同時還要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學會以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益不受侵害,商標一定要及時注冊,正所謂“未雨綢繆大于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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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重磅:6月8日起,商標、專利證書等將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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