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惡意商標搶注囤積,商標局啟動新一輪新商標法修改!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數據統計: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達2784.2萬件,累計注冊量為1730.1萬件,有效注冊商標量為1492萬件,我國商標申請量連續17年位居世界第一。從我國商標注冊上來看,儼然是一個商標大國,但是其中不少商標的含金量明顯不足。
比如,“拼多多”品牌事件,創維指責拼多多平臺出售的創維產品侵權售假;未雨綢繆的小米公司和阿里巴巴,在注冊商標時,還同時注冊類似商標。小米公司注冊“大米”、“玉米”等,阿里巴巴注冊“阿里叔叔”、“阿里爺爺”等。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商標搶注、囤積商標是重要原因。
惡意的商標搶注、囤積商標導致需要商標的企業無法注冊商標,而搶注商標者還能從中牟利,低價注冊,高價轉讓。
據了解,注冊一個類別商標費用只需1000多元,而轉讓價格可達數百萬元,可謂暴利。這讓不少人或機構將搶注、囤積商標作為發財致富的途徑。
而且商標搶注者特別喜愛“傍名牌”、“名人姓名”等。
比如今年世界杯期間的新秀姆巴佩的名字就成為商標搶注的目標。據悉,在世界杯期間,中國商標網上申請注冊“姆巴佩”或“姆巴佩MBAPPE”商標的達138個。更有甚者,搶注人搶注還未進入中國市場的境外知名品牌的商標。
搶注人惡意搶注、囤積商標,不僅僅是占有可貴資源,還會導致想要注冊商標的企業商譽的損失,對消費者形成混淆與誤導。
為防止商標被搶注,小米、阿里巴巴只能出奇招來防止山寨。雖然注冊防御性商標在保障企業權益方面作用明顯,但也存在“撤三”困局。(“撤三”指,根據商標法第49條規定,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也就是說,即使企業注冊了防御性商標,如果三年內沒有使用商標,也會面臨商標被撤銷的風險。這也導致不少企業在規避“撤三”風險時,每三年重新再申請,循壞往復。這么做就使得商標申請量逐年膨脹,商標異議申請、無效申請和行政訴訟逐年大增,造成了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面對惡意搶注、囤積,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對商標惡意搶注者的案件,是給商標搶注者一個強有力的震懾。這也是國內首次對職業商標搶注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判決:因惡意搶注商標、惡意投訴,李某被判罰70萬元。
案件回顧:被告人李某將原告拜耳集團產品裝潢中由原告委托他人設計、并在先投入商業使用的圖形申請注冊商標,并于2016年獲得商標注冊。隨后,李某用已獲得的商標權對拜耳集團在淘寶平臺銷售的涉案產品進行有規模、持續性的投訴,還向產品分銷商提出付費撤訴,其行為導致涉案產品在銷售旺季下架,同時李某還多次企圖迫使拜耳集團高價收購其手里的涉案商標。
根據新商標法第32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而且商標法立法的目的是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是為了國家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但是國內的惡意搶注、囤積商標的現象并不少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相關負責人也曾表示,面對商標惡意注冊行為日趨規模化、專業化的形勢,商標局通過優化審查分文流程,對典型惡意申請類型及相關案例進行梳理、匯總。在審查環節,對認定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的商標申請從嚴審查,主動予以駁回。
面對如今惡意注冊、囤積的現狀,商標局啟動新一輪的商標法修改工作,發布了征求商標法修改意見的公告,以完善制度的根本上杜絕惡意注冊商標、囤積商標、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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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面對惡意商標搶注囤積,商標局啟動新一輪新商標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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