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脊”過于近似“天脊”,商標不予注冊!整治肥料傍名牌
一品標局網訊,靠玩文字游戲,抄近道“傍”馳名商標,如此作為的企業竟堂而皇之地去申請商標注冊。
日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據《商標法》作出決定:對第17183445號“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標不予注冊。主要原因為“夭脊新一代”近似于馳名商標“天脊”。
“天脊”商標是我國知名化肥生產企業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商標,也是化肥行業首批榮獲“中國馳名商標”稱號的知名品牌,“天脊”化肥深受全國億萬農民喜愛和信任。
但不久前一家企業正在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標。
天脊集團發現該企業的侵權行為后,積極收集有關證據,找準切入點,從其擬申請的商標侵犯天脊集團在先注冊的名稱權入手,及時申請工商部門制止其不正當競爭行為。
國家商標局經審查認為:被異議商標“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指定使用于第1類“農氮肥;肥料;農業用肥;化學肥料”等商品上。
天脊集團引證在先注冊的第679115號“天脊及圖”等商標核定使用于第1類“化學肥料;混合肥料”等相同或類似商品上。
雙方商標圖形在構成要素、設計風格、表現形式以及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基本相同,已構成近似,因此異議雙方商標已構成使用于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商標局作出對第17183445號“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
這個事件在全國化肥行業引發了高度關注,也引起了同行的警覺。化肥行業營銷專家鄭利針對這一典型案例指出,“天脊”與“夭脊”相似度極高,這屬于明顯的“傍”名牌企業、“傍”馳名商標的侵權行為。
一旦這樣的商標注冊成功,極易誤導農民,將對誠信知名化肥企業造成極大傷害。他呼吁,全國化肥企業一定要密切關注市場銷售動態,增強企業優質產品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一旦發現“假冒”“近似”“打擦邊球”等侵權行為,要立即報告工商部門全力打擊,這不僅是保護企業自身利益,也是在履行社會責任,為億萬農民朋友撐起保護傘。
山西一家大型國有化肥企業的法律顧問段松法指出,國家越來越重視“三農”工作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正在不斷完善,操作性和威懾力也不斷增強。
比如《商標法》,加強了對商標權利人的保護,以更加嚴厲的手段打擊商標侵權及“傍”名牌等違法行為,化肥企業發現假冒偽劣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時,一定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凈化市場競爭秩序。
國家越來越重視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了,相信今后農民的日子會越來越好過。雖然現階段農民日子十分辛苦,但我們必須充滿信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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