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造”專利產品如何規避專利的“坑”?
專利的壟斷性決定了專利權的所有人為維護自己的專利權來打擊其他的競爭對手,自2000年以來,海外跨國企業憑借大量的專利儲備這一有力武器不斷對中國企業的出口專利產品設置商業壁壘。
2008年的巴塞爾鐘表展上,天津海鷗手表集團公司送展的雙陀飛輪系列手表遭遇了一場專利侵權糾紛。某瑞士公司指控海鷗表的關鍵部件差動結構抄襲該公司的專利產品,海鷗面臨著當即撤展,次年不許參展的懲罰,還將招致侵權訴訟和高額的索賠。巴塞爾國際鐘表珠寶展知識產權委員會對比雙方產品后,決定對瑞士企業的投訴不予支持。但是,這個事件引起了海鷗集團的高度重視,他們專門成立了知識產權委員會,在隨后的幾年海鷗集團自主知識產權達到80%以上,截至2013年底,累計申請專利671項,已授權專利464項,其中包括日本1項,瑞士4項。每次參加巴塞爾鐘表展之前,海鷗集團會用3個月的時間篩查參展產品專利情況,以避免知識產權糾紛。
專利的壟斷性決定了專利權的所有人為維護自己的專利權來打擊其他的競爭對手,自2000年以來,海外跨國企業憑借大量的專利儲備這一有力武器不斷對中國企業的出口設置商業壁壘,在掀起一次次專利訴訟的同時一再提高專利侵權的索賠額,給中國企業“走出去”造成障礙。
那么,如何應對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重重壁壘呢?
我們首先需要認清中國企業在生產制造中通常容易遭遇到哪些專利風險,在了解風險之后才能更加主動地進行風險管理。
對于那些從事外包業務的制造企業,在接受外方定單時,應當主動要求外方提供專利權的證明文件及相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比如專有技術資料及配套技術資料,尤其要提供該技術的權屬證明文件。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委托專業機構對專利在中國境內的有效性進行檢索分析,除了對外方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檢索分析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從原料、技術、設備、包裝及應用等各個環節進行檢索分析,掌握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專利權的風險。
如果經過核實發現外方并不是專利權所有人,應該要求對方提供專利權人的授權證明文件;如果發現外方提供的專利權所保護的技術方案與委托加工的技術不完全相同,應當考慮在合同中訂立條款明確一旦出現涉及專利糾紛的情況都應當由外方負責并賠償乙方的損失來轉嫁專利風險。由于技術的優化和創新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即使現在經過檢索分析尚無發現專利風險,也需要對將來可能出現的潛在風險予以重視,在合同中約定發生專利糾紛時的處理方式,規定好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對于出口型企業,企業在產品出口前應當委托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對出口地國家或地區的知識產權環境進行詳盡的調查,除必要的法律環境調查外,還需要對本領域主要專利權人在該國家的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專利池、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分析。
所謂檢索,是指在全球公開的專利文獻中找尋與擬出口的產品或技術相同或相近的技術在出口地國家或地區獲得了有效專利保護的那些風險專利及專利權的最終所有人。檢索不僅涉及產品或技術整體本身,還需要對產品的主要組成,包括組件、模塊、材料、組分、設備、生產工藝、系統中的各部分、配套產品和技術、應用、替代產品或技術等方面進行全面的檢索和分析。這樣做的目的,首先在于對擬出口產品或技術是否存在專利風險有全面客觀的把握,更為重要的是,可以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來管理存在的專利風險。
建議企業,專利產品或技術擬出口之前的兩年到三年,就要在做好上述檢索分析之后,有方向、有計劃地提前在擬出口地國家或地區進行專利布局和專利申請。這樣,產品進入之時已經有效地獲得了該國家或地區的專利保護,從而為產品或技術的出口保駕護航。
對于那些無法規避的海外專利權,如果我們的產品或技術存在發生侵權的重大可能,那么,需要事先與專利權所有人溝通,力爭支付適當的專利許可費以獲得其授權許可。這里要提出的是,如果我們的企業向華為學習,通過對海外的風險專利的充分檢索和研究,利用自身優勢,對其核心技術進行優化和改良,在應用和實施領域開拓發展,提前在擬出口國家或地區進行專利布局,以自己手中的專利組合與海外風險專利所有權人達成專利的交叉許可授權協議,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謀求企業發展空間。
對于企業在與外方合作研發或委托研發中可能遇到的風險,我國企業要做好如下幾點來加以規避:首先,慎重選擇合作伙伴和合作項目,在合作之前委托專業機構對合作伙伴的資質和信用進行調查;其二,對合作項目需要進行全球范圍內的專利文獻和非專利文獻的檢索分析,客觀評價該項目的前途和存在的侵權風險;其三,在合作或委托研發的各種協議中,首先明確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尤其要明確約定專利權的歸屬,防止專利權權屬糾紛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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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中國制造”專利產品如何規避專利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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