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無效的情形
在我們申請專利的時候,要知道自己的專利范圍以及相關的條件,那么對于外觀專利申請無效的時候,他的情形我們該如何進行了解呢?接
一、外觀專利無效的情形
外觀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有下列情況之一:
(1)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
(2)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為現有設計、不具有明顯區別或與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3)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不是新的技術方案,被授予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設計;
(4)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沒有經過保密審查即向外國申請專利;
(5)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實現,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不清楚、不簡要;
(6)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沒有清楚顯示要求保護的產品;
(7)其他。
《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二、外觀專利無效的法律后果
專利權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經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如果按照上述規定,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不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部分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
三、怎樣判定外觀專利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在實踐中,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個步驟:
1、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根據《專利法》第56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于相同或者類似產品。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準,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從而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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