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搶注怎么辦?如何提交商標異議
很多人在做了自己品牌推廣的時候,都是先做品牌,再注冊商標,但是最后才發現品牌都已經打響,商標卻被別人惡意搶注了。其實對于這種情況,有一個解決方案,就是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那么商標被搶注異議申請應該怎么弄?
商標被人惡意搶注,提出異議有效嗎?那么我們提出異議有效嗎?商標被搶注異議申請是怎么樣的?
商標異議也分為幾個階段的。
如果這個商標目前還在審查期或者公告期,您在對方遞交商標申請注冊之前就已經開始使用,且您和該提交商標注冊的公司(或個人)之前有過業務合作或者是其他關系 ,對方明知您的商標存在,卻還提交注冊的,您可以通過利害關系人給對方提出異議。
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商標被搶注異議申請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異議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商標注冊人、非商標注冊人、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法人、非法人都可以。
如果被搶注商標已經注冊成功,您可以在商標注冊成功五年內,向對方商標提出無效申請。
所謂“惡意搶注”只是人們的通俗稱謂,按現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即“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惡意搶注”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注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注冊。
當被強注的商標核準注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申請,撤銷被強注的商標。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因此當商標被搶注的,因搜集商標設計底稿、考查搶注申請人及相關人是不是跟你有業務往來關系,以及自身最先使用該商標的事實證據,為商標無效宣告準備證據材料。
從異議申請收文到代理機構收到答辯通知大概4、5個月左右,所以有客戶一看商標被異議了,就說為啥沒有收到答辯通知,這中間是有一個過程的,需要耐心等待4個月左右。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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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商標被搶注怎么辦?如何提交商標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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