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授權協議三大問題!
商標授權協議是由商標權人和使用協議商標的人共同協議簽訂的商標許可使用授權書,授權協議書里面羅列了商標授權許可雙方協商一致的各種條例,除了許可使用的時間、許可費等,還可以對授權者是否給予被授權者相關標準和培訓等等。
當然了,這還是后話,被許可為了獲得商標的使用權需要支付一定的許可費,付出了金錢應該獲得對應的回報,所以商標的被許可方需要對許可使用的注冊商標、乃至商標權權利人做好事實調查,那么調查的重點就主要是這三個問題。
問題一:商標權的狀態
一般進行商標許可使用的商標為已注冊的商標,并且商標權的權利完整不受限。在實際的授權許可案例中,也有將正在受理中的商標進行許可的,當商標注冊申請受理但未通過最終的核準注冊,那么商標的法律狀態其實是存在不穩定性的。
問題二:商標權主體的真實性
只有商標權人或其特別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利進行商標授權使用。因此,在進行商標的許可交易之前一定要確認跟你簽署商標授權協議的人,是不是真正有權利確定商標權授權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標許可人本身也是商標權的受讓人的,一定要等商標轉讓合同經過商標局核準公告之后再進行商標授權活動,否則受讓人是無權授權商標使用或是轉讓該商標的。
問題三:商標權的法律保護范圍
這是因為注冊商標具有地域性,一件注冊商標只在商標的注冊地可以獲得法律的專用權保護。比如中國的企業A要獲得某國外品牌B的商標的授權使用,應該是拿到B在中國注冊的商標的許可使用,而不是B在本國注冊的商標。商標的效力范圍還要考慮到注冊商標的指定類別與被許可企業的經營范圍是否一致等。
最后小編提醒,簽署商標授權協議之后要將協議書拿到商標局做登記備案才能具備抵抗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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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商標授權協議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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