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的商標,阿里巴巴和京東從去年爭到今年才有個定論!
近日有新聞爆料,阿里巴巴針對京東名下五個"雙十一"系列商標提出無效宣告,五個"雙十一"系列商標在電商及其他服務項目被無效宣告。沒想到,關于雙十一的口水戰,從2014年延續到了至今。
雙十一是屬于電商的節日
雙十一最早于2009年由當時的淘寶商城發起,2011年,阿里巴巴向國家商標局提出雙十一商標注冊申請并于次年獲得通過,但并未以此限制其他零售商加入,對所有參與者持歡迎態度。
當時阿里巴巴的CEO陸兆禧針表示,第一次發起雙十一活動的時候,沒人想沒人做更沒人爭,現在做起來了,為了防止被惡意濫用,所以申請商標是自然也是必需的事情,但雙十一從來就不屬于阿里巴巴,就像中國電商從來就不屬于阿里巴巴的一樣,雙十一永遠都是一個開放的節日。
阿里巴巴最后的底線
早在2017年,阿里巴巴就針對于京東申請的"雙十一"商標提出宣告無效,是以阿里巴巴名下第10136470號"雙十一"商標與第10136519號"雙11狂歡節"商標作為引證商標的,阿里認為,京東提出申請的第15566477號"雙11.雙11及圖"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京東方面辯稱,"雙十一"并非阿里巴巴獨創,單純作為商標缺乏顯著性。但是京東申請的商標名稱是獨創,也是京東的代名詞。所以京東申請的商標與阿里已有的商標不構成近似。
商標對電商的重要性
阿里巴巴最開始對京東申請的系列商標提出無效時,有人爆出京東在雙十一活動期間在微信的促銷活動廣告不得使用帶有"雙十一"的字眼,為此阿里巴巴還下達了相關的《通告函》,17年的京東,在微信的促銷宣傳被迫調整方案。阿里巴巴和京東的雙十一商標之爭,使得人們對新時期知識產權重要性的認識再次獲得了重視,公眾也是第一次知道商標之于電商的重要性。
事實上,自天貓成立之日起,入駐天貓的商家就深諳商標之于電商的重要性。有些線下老品牌想趁雙十一活動入駐天貓,以為辦理手續就能入駐,卻遭到天貓的拒絕,他們被拒絕的理由只有一個:商標證。在《入駐天貓相關說明》對品牌入駐有明確的規定:
1、天貓暫不接受未取得商標注冊證或商標受理通知書的品牌的入駐申請(部分類目進口商品除外),亦不接受純圖形類商標的入駐申請。
2、注冊商標的時間要滿兩年以上,如果發現商標轉或者賣的話,也要達到一年的時間。意思就是商標狀態為R標,而且需注冊滿兩年及以上,并在最近一年內未發生轉讓。
知識產權保護作為國家和企業發展重要的軟實力,商標的價值作用,遠遠比預估還要高。隨著商標轉讓交易的透明化、簡單化、快速化,如今買賣商標成為了入駐天貓商城最快的手段。而且據目前市場趨勢來看,商標交易顯然已成為主流。因為有了商標這塊敲門磚,那么離好口碑也為時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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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雙十一”的商標,阿里巴巴和京東從去年爭到今年才有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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