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微信朋友圈發布外觀專利設計信息將構成公開
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羅某起訴永康市興宇五金制造廠、浙江貝寧工貿有限公司外觀專利侵權上訴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羅某員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相關設計的圖片早于涉案專利的申請日,二被告關于涉案專利技術構成現有設計的主張成立,駁回羅某上訴,維持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審判決。
長期以來,業界對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的技術信息是否屬于專利法意義上的公開信息、能否構成公知信息等意見不一,不同的法院也有不同判決。該案一審、二審均認定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相關產品信息構成專利法意義上的公開,引起業界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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