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出版權保護新規 谷歌、FB等將為版權侵權內容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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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2
歐洲立法者將采取新的措施,令谷歌和Facebook等互聯網巨頭更加難以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展示新聞和音樂視頻等受到版權保護的內容。
只要未獲版權所有者授權,歐盟新出臺的法規就將迫使網絡服務提供商主動避免受到版權保護的內容出現在其平臺上。這項法律還向內容發行商授予新的權利,使之針對谷歌和其他新聞聚合服務提供商發布的新聞片段尋求補償。之前,當用戶向社交網絡、視頻網站和其他數字平臺上傳內容時,這些平臺的運營方沒有責任審查這些內容是否侵權。但新規會對此作出調整,這也是科技行業遭遇的廣泛阻力中的最新一項。
音樂、圖片和其他內容的版權所有者認為,這項新規可以幫助他們與谷歌和Facebook等互聯網公司洽談合理的補償,后者可以通過展示這些內容和投放廣告的方式間接獲利。按照歐盟之前的規定,互聯網平臺只有在收到相關通知后才需要為其網站上出現的內容承擔責任,并盡快撤下非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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