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遭遇商標搶注,提出無效宣告竟未能全勝
上市在即的小米,正處在關鍵時期。在這個節骨上,小米發起的3起商標無效宣告請求,卻有一個沒能通過,要知道在IPO前解決好知識產權訴訟風險,對小米來說很重要,但它卻不能如愿以償。
這三起案件牽涉到重慶千華科技和佛山紅邦家具兩家公司,前者在2011年、2013年分別申請了“小米家居”、“小米之家”,后者在2011年申請了“小米生活MI'S LIFE”,均屬于第20類,核定使用在家居等商品上。
商評委認為,小米所使用的是核定在手機等商品上的第九類商標,與第20類并未構成近似商標,小米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說明在爭議商標注冊之前,使用“小米”商標在第20類所屬行業進行商業活動,因而不算損害小米的在先權益。
正是因為這一點,佛山紅邦家具公司保住了商標。而重慶千華科技卻沒有那么幸運。
千華科技被發現除了擁有“小米家居”、“小米之家”商標,還注冊了第16、35、42類“小米”商標,第4、20、24、25、27類“小米生活”商標以及一些“小米笙活”和“小米故事”商標。
商評委認為,此舉已經超過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屬于模仿、抄襲他人商標,涉嫌不正當注冊,因此將千華科技持有的“小米家居”、“小米之家”予以無效宣告。
三起商標案,兩勝一敗,對小米來講,仍然是虧的。因為它作為一家資產千億,又即將上市的互聯網企業,卻讓別人“傍名牌”,注冊了“小米”系列商標,對其品牌聲譽具有一定的影響。
據了解,小米此前就輸過幾場商標官司,都是敗給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以“MIJIA”為例,小米注冊第9類“MIJIA”商標商標被駁回,只能看著奧美佳電子、米吉提電子甚至是個人注冊“MIJIA”商標。
但其實,小米的商標保護意識也不差,名下擁有1700多個商標,涉及“小米”、“紅米”、“黑米”、“MITU”、“順為”、“小米錢包”等,但是保護再多,也總有落網之魚,今天的局面很難說不會再重演。
不光是小米,像騰訊、阿里等一些大企業難免也會被“傍名牌”,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申請馳名商標認定或者進行全類注冊。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商戰的利器,越是有頭腦的公司,越重視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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