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經授權傳播《霧都之戀》,豆丁公司惹上了版權糾紛官司!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就原告龔某與被告豆丁世紀(北京)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豆丁公司)版權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豆丁公司賠償龔某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7萬余元。
龔某訴稱,其創作完成了文學作品《霧都之戀》。豆丁公司作為豆丁網(www.docin.com)及豆丁書房APP的經營者,在未獲得作者授權,也未支付報酬的情況下,在豆丁網及豆丁書房APP中傳播了《霧都之戀》,侵犯了其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故訴至法院,要求豆丁公司賠償經濟損失等。
庭審過程中,豆丁公司辯稱,其經營的豆丁網僅為用戶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從未接到過龔某的侵權通知,也未對《霧都之戀》進行主動的歸類或整理,無法知曉用戶上傳的作品屬于侵權作品,在接到法院訴狀后便立即刪除了涉案作品,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依法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豆丁公司有能力獲得上傳用戶的真實信息,也有途徑對用戶上傳的文檔是否侵權進行審查。在此情況下,豆丁公司一方面消極對待自己應履行的審查義務,放任豆丁網、豆丁書房APP上侵權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積極從侵權行為中獲益,存在明顯的主觀過錯,構成對龔某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豆丁公司應當根據豆丁網、豆丁書房APP兩個不同的端口分別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院據此作出判決。本案宣判后,豆丁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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