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蘋果iPad太像,小米Mi Pad商標被歐盟知識產權局否決
先前蘋果因小米Mi Pad與自家iPad商標過于相似的理由將小米告上歐盟法院,現在終于做出判決。歐盟第二高級法院認為消費者分不清小米Mi Pad與蘋果iPad之間的區別,所以裁定Mi Pad不能被注冊為商標在歐洲使用。
法院在聲明中稱:“盡管Mi Pad相比iPad多出一個字母m,但這樣的差別并不足抵消兩者在視覺和發音上的高度相似性。”此外,“說英語的消費者還可能會將“Mi”認為是“我的”,這與iPad中的“i”的意思較為接近。”
小米是蘋果的競爭對手之一,兩家公司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領域有著相當激烈的競爭。小米于2014年推出首部平板電腦,其屏幕尺寸等都和同期蘋果平板電腦iPad Mini相似。童年,小米向歐盟知識產權局申請“Mi Pad”商標,但隨后蘋果提出“異議”,并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訴。
當然,對于歐洲法院所做出的判決,小米還可向歐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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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因與蘋果iPad太像,小米Mi Pad商標被歐盟知識產權局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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