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商標異議答辯及答辯時限
在企業注冊商標時,尤其是在某個行業比較火的情況下,經常會遇到注冊商標被異議的情況,那么商標異議答辯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答辯是否存在時限呢?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關于商標異議答辯及答辯時限的相關問題。
商標異議答辯
商標異議答辯是指商標申請人在注冊商標時通過初步審定后進入初審公告的3個月內,一旦有他人提出商標異議,商標局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屆時注冊商標會被判定為異議商標,即便已經刊發注冊公告,該注冊商標在異議結束前任為無效商標。需要注意的是,被異議人在商標答辯是要注意幾個重點:
1、抓住重點,將有理有利的方面論述全面、詳細,辯駁商標不近似時可以從商標的音、形、義等方面進行敘述,辯駁商標不類似,可以通過商標本身來說明區別,特別是購買使用是否影響消費者方面;
2、突出優勢,比如商標申請人擁有在先權利或者商標有一定的獨創性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著重陳述;
3、針對性強,將異議人對被異議商標的理由逐條反駁,而且最好是有理有據,顧左言他的答辯無法取得反駁異議的作用。
商標異議答辯時限
商標異議答辯是有規定的時限的,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異議答辯時限是自異議人收到答辯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內,過期答辯按未答辯處理,答辯材料補充時間按照商標局辦文速度,從答辯通知基礎到收到答辯并由審查員進行裁定,大致需要三到四個月,其中包括了郵寄所需時間。因此答辯人要補充材料的需要在此段時間以內完成并且不能超過裁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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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講解商標異議答辯及答辯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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