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版權合同問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又惹版權糾紛!
今年上半年,年度大戲《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熱播的同時,也在產業界與法律界引起一場網絡小說抄襲大辯論。而近期,《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因改編合同引發的一起版權糾紛官司再次受到行業關注。
記者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對《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游戲改編權產生爭議,北京春天互娛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春天互娛)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唐七及北京中聯百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聯百文)訴至法院,索賠違約金及經濟損失1100余萬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網絡文學的版權歸屬較為復雜,特別是早期的知名作品授權更為混亂。隨著泛娛樂產業迅猛發展,因版權合同引發的法律糾紛可能會在下一階段集中爆發,新的問題也將不斷出現。”上海潤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藝術總監源子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合同真假未明
法院提供的資料顯示:春天互娛訴稱,2015年8月,唐七與中聯百文訂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周邊開發版協議》,約定唐七授權中聯百文獨家享有將文字作品開發制作網絡劇、舞臺劇、游戲及其衍生品等周邊產品的權利,中聯百文有權將文字作品改編、制作、開發為任意種類平臺及主機的類別游戲。中聯百文支付唐七保底費用及分成費用,授權期為兩年,游戲正式上線后,中聯百文可持續使用被合同所授權的相應文字作品的游戲改編權。合同還對違約情形進行約定。該協議訂立后,中聯百文已經依約向唐七支付了游戲及衍生品開發保底費用。2016年8月,中聯百文與唐七訂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周邊開發版協議補充協議》,約定原協議所約定的獨家游戲改編權及游戲衍生品開發權轉授給春天互娛,原協議中基于游戲改編權及游戲衍生品開發權所產生的全部權利、義務均由春天互娛履行。唐七另出具《許可授權書》,授權春天互娛享有游戲改編權及游戲周邊衍生品開發權。
春天互娛表示,公司已經投入了巨額費用進行游戲開發,所完成開發的部分游戲已經上線運營,但是在各項工作正常推進時,唐七于2017年4月發布微博聲稱其簽名被冒用、否認她本人簽署過的全部授權文件的真實性。上述行為造成春天互娛與各游戲開發合作方的嚴重困擾,部分游戲合作方基于唐七的微博聲明終止與公司的合作,正在進行以及擬準備開發游戲的合作計劃也受到嚴重影響。7月,春天互娛向唐七發函,要求唐七以合理方式對之前出具的授權內容進行確認,消除影響。但是唐七拒不履行澄清義務,導致春天互娛的損失進一步加大,故訴至法院。該案涉及的合同到底是否為唐七親自簽訂,記者聯系到唐七方與中聯百文方,雙方均未接受采訪。
授權規范待建
今年4月,唐七曾在微博里發文稱,2月,有人假冒她頻繁會見影視公司和相關平臺,洽談各種合作,而這一期間她并不在國內,并聲明已于4月1日解除了與中聯百文的經紀合約關系。微博還表示,由于中聯百文未歸還其原有的南京虛舟影視文化工作室公章及相關公司執照等,故以此名義簽訂的各類合作合同,如無其親筆簽名確認,將無法律效力。
在網絡文學領域,這類因版權授權合同引發的版權官司并不少見。“目前,網絡文學的版權歸屬由于歷史原因基本分成兩種情況。”源子夫介紹,第一種,一些特別知名的網絡文學作者和早期從事網絡文學創作的作者,手里還握有全部或部分自己的作品相關版權;第二種,大部分網絡文學作者版權只要與平臺簽約上架,其影視、游戲改編等權益,一般都屬于網絡文學平臺。
源子夫認為,由于有部分網絡作者沒有給平臺授權,授權情況較復雜,隨著對這些優秀網絡小說的深度開發,這類版權合同糾紛或將集中爆發。而對于后來出現的網絡作者,則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如今的網絡作者想要成名,必須在簽約階段就把相關權益尤其是作品的改編權等授權給網絡文學網站。而在閱文、掌閱形成示范效應后,各大小網絡文學網站都開始更加注重知識產權布局,更加重視相關法務問題。但他同時指出,在產業進一步規范化的同時,也出現一些新問題:如早期作者的早期作品授權到期引發的一系列相關版權授權糾紛;在如今高度類型化同質化的網絡文學創作環境下,作品本身是否應該被認定為原創也可能帶來一系列授權風險;隨著泛娛樂產業不斷發展,授權門類高度交叉,授權范圍模糊也容易引發爭議。
為了規避這類風險,源子夫建議,對于一些大型文化集團而言,泛娛樂閉環產業鏈可以較好地解決這些問題。比如在騰訊產業鏈中,從負責網絡文學內容生產的閱文集團到騰訊視頻、騰訊游戲等,各種授權只發生在企業內部,可以降低授權風險。對于準備布局IP化經營的中小型泛娛樂企業,他建議可以在項目啟動早期就明確網文、漫畫、影視、游戲這些重要環節的合作對象和合作模式,如果能建立中長期戰略合作關系則更好,以形成一個長效合作機制,盡量規避網絡文學授權帶來的相關風險。
- 商標查詢
- 版權查詢
便捷鏈接: 商標查詢 商標注冊 版權登記 專利申請 海外商標注冊 商標交易
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因版權合同問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又惹版權糾紛!
版權說明:上述為轉載或編者觀點,不代表一品知識產權意見,不承當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