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塞!商標還沒注冊竟被他人商標搶注了!
不少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一開始不重視商標的保護,而是專注發展業務,然而等到品牌發展壯大的時候才發現,被他人商標搶注了,本來自己辛辛苦苦經營的品牌,現在卻成了別人的商標!還有比這更扎心的嗎?
先看看幾個案例:
1、同仁堂
1989年,北京市藥材公司發現其“同仁堂”商標在日本被搶注。該公司遂以“同仁堂”為公眾熟知的馳名商標為由,請求日本特許廳撤銷該不當注冊的商標,日本要求提交“同仁堂”系我國馳名商標的證明文件。為了保護我國商標在他國的合法權益,商標局在做了廣泛的社會調查之后,于1989年正式認定“同仁堂”商標為我國馳名商標。
2、聯想
2001年,聯想開始全球化發展步伐,卻發現聯想的英文名Legend在全球竟被100多家公司注冊過商標,行業遍及娛樂、汽車等。據傳,聯想試著在歐洲買了兩個回來,但很快發現,要和全球100多家公司去談。2003年4月28日,聯想無奈之下,宣布花費巨資更換“Legend”為“lenovo”。
3、王致和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團擬在30多個國家進行商標注冊時,發現“王致和”腐乳、調味品、銷售服務等三類商標,已被一家名叫歐凱的德籍公司于2006年3月在德國注冊。而歐凱公司申請的商標標識與王致和集團產品使用的商標標識一模一樣。歐凱公司是柏林一家主要經營中國商品的超市,其員工全部是華人。調查發現,歐凱公司還曾搶注過“白家”、“洽洽”、“老干媽”、“今麥郎”等眾多知名商標。
同年8月,王致和的代理律師向歐凱公司發出律師函。隨后,王致和公司接到歐凱公司運營商中咨貨運公司的電話稱,想要拿回商標,必須付出一定代價。于是,2007年初,王致和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定歐凱百貨公司無償歸還商標并予以賠償。
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對王致和訴歐凱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歐凱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標,否則將對其處以25萬歐元的罰款或對主要負責人處以六個月監禁;歐凱公司應注銷其搶注的“王致和”商標。至此,備受關注的王致和訴德國歐凱惡意搶注商標案,經過兩年零三個月的訟爭,最終以“王致和”商標物歸原主而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面對商標被搶注,應該怎么理性處理?
首先,明確對方是否為“惡意搶注”
1、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比如:想要高價賣給你;
2、申請人采取了不正當手段,比如:明知是你使用的商標,還故意搶注;
3、已被搶注成功;
只有符合以上條件才能被定義成“惡意搶注”,我國《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被惡意搶注應對方法
1、還沒搶注成功
因為《商標法》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2、已經被搶注成功
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所以,遇到被搶注的問題,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證明這商標你最先使用
1、擁有該商標設計的版權;
2、該商標已經用于企業名稱、字號。指已經登記、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名稱受法律保護;
3、在先著作權。公民對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護的著作權;
4、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
可以拿出你的工商登記資料,在時間上證明;就知名度來說,企業的宣傳資料、使用時間、經營業績和規模都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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