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成功拿下蘋果商標
蘋果公司(Apple Inc. )是美國的一家高科技公司。由史蒂夫·喬布斯、斯蒂夫·沃茲尼亞克和羅·韋恩(Ron Wayne)等三人于1976年4月1日創立,并命名為美國蘋果電腦公司,所以IPHONE就是蘋果公司的代名詞,更加是蘋果獨享的標志!但沒想到,如今一家中國公司竟獲得了iPhone的商標權。
在新通天地與蘋果爭奪"IPHONE"商標權一案中,蘋果敗訴,而北京新通天地科技獲得蘋果商標權!!
2002年10月18日,蘋果公司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第3339849號“IPHONE”商標,核準日期為2013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在國際分類第9類計算機硬件,計算機軟件(已錄制)等商品上。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第6304198號“IPHONE”商標申請。
商標局發布初審公告后,蘋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商標局經審理后作出(2012)商標異字第36529號《“IPHONE”商標異議裁定書》,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2013年12月16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商評字(2013)第135654號《關于第6304198號“IPHONE”商標復議復審裁定書》(簡稱被訴裁定),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蘋果公司不服“被訴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決商標評審委員重新作出復審裁定。法院經審理認為,蘋果公司用已證明其商標知名度的證據顯示的商標使用時間幾乎都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日期之后,不能證明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注冊之前,且數量很少,因而駁回了蘋果公司的訴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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