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氣沖天”酒被指侵權遭罰283萬 酒企“喊冤” 維權公司申請過130件商標,多家酒企曾提出異議
最近幾天,羅永浩帶貨的“牛氣沖天酒”被認定侵權違反商標法,當事酒企四川谷小酒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谷小酒”)遭罰款283萬元,備受社會關注。
3月30日,谷小酒總經理劉飛告訴記者,舉報該公司商標侵權的濱州市一品天下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品天下公司”)曾多次向谷小酒公司提出“50萬元授權費”的解決方案,“這不是敲詐嘛!”
一品天下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飛承認,曾私下(找谷小酒)協商過,但他認為“不是敲詐勒索”。
事件回顧
被指商標侵權
谷小酒準備提起訴訟
近日,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了一份283萬余元的罰單,引發熱議。究其原因,是該局在調查中認定四川谷小酒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谷小酒公司”)銷售的“谷小酒·牛氣沖天酒”,在未取得“牛氣沖天”注冊人濱州市一品天下酒業有限公司授權或轉授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進行銷售,違反《商標法》,被認定為違法。
當事酒企:
原來“牛氣沖天”
也可以被注冊成商標
3月28日,記者就此事詢問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本案尚處在復議期和訴訟期,暫不方便接受采訪。
據公開資料顯示,四川谷小酒商貿有限公司創立于2019年,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谷小酒”是該公司旗下的白酒品牌。
公司總經理劉飛3月27日告訴記者,每年歲末,公司都會推出一款生肖紀念酒,由于2021年是辛丑牛年,因此當年年初,他們推出了一款牛年產品——“谷小酒·牛氣沖天酒”,并于2021年1月12日-1月22日通過電商平臺銷售,總計銷售額約為283萬元。
但在2021年3月5日,他們收到了山東省濱州市一品天下酒業有限公司發來的律師函,函中稱,“一品天下公司”認為“谷小酒”包裝上使用的“牛氣沖天”字樣,侵犯了其持有的“牛氣沖天”注冊商標專用權。
“這時我們才反應過來,原來‘牛氣沖天’這樣的俗語也可以被注冊成商標。”劉飛說,基于對自身保護的需求,他們在同年3月1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了“谷小酒·牛氣沖天”商標的申請。
記者看到,目前,谷小酒公司所申請的“谷小酒·牛氣沖天”商標正處于“異議中”。
據了解,若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谷小酒公司表示,并不認可這個行政處罰,他們將于本周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釋疑解惑:
“牛氣沖天”
是否可注冊為商標
“牛氣沖天”是否可以被注冊為商標?記者致電國家商標局咨詢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是否可以注冊“只能等你提交上來后審核”。
而據此前某市場監管局負責商標注冊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法律對商標注冊只有限制性規定,沒有允許性規定,“商標法只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而法無禁止即可為,即沒有規定不能注冊的,就都可以注冊。”因此,“牛氣沖天”是可以被注冊為商標的。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檢索發現,早在201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與四川省宜賓五糧液(000858)集團有限公司因“納福迎祥”是否可以被申請為商標,打過官司。
當年,評審委員會對五糧液公司提出的“納福迎祥”商標申請予以駁回,五糧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對商標申請作出決定,評審委員會不服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理由為:申請商標標志“納福迎祥”屬于常用祝頌用語,使用在“白酒、燒酒、烈酒(飲料)等商品上,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屬于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之情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缺乏顯著特征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商標是用來識別和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志,某一標志是否能夠作為商標加以注冊,在于其是否具備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識別作用。如果一個標志不會被相關公眾作為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加以識別,則該標志原則上不具有顯著特征,不能作為商標注冊。”
爭鋒焦點
“貼牌”合法么?
注冊商標但沒有開發產品
劉飛說,他們在調查后發現,“一品天下公司雖然注冊了‘牛氣沖天’商標,但并沒有基于‘牛氣沖天’商標開展自有產品的設計、生產與銷售業務。”
一品天下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飛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是做酒水開發的,“就是所謂的貼牌,我注冊了這個品牌,我可以在任何酒廠出我的產品,或者授權他們出我的產品。”他稱他們“與大廠基本都合作過”。
在記者獲悉的兩份一品天下公司分別與四川光良釀酒有限公司、山東蘭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商標授權使用協議》《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兩家酒企分別以2萬元、8千元的價格獲得“牛氣沖天”商標的授權使用。據其中一企業相關人員介紹,當初他們公司生產了一款名為“牛氣沖天”的牛年限量紀念版白酒,一品天下公司也去投訴了他們,“后來給錢私了了。”
對于上述協議,一品天下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飛表示確認,但記者問具體情況時,其表示“沒有這回事”,讓記者聯系公司法務。但記者打通馮飛給出的法務電話,對方表示“打錯了”,之后記者給馮飛發短信未獲回應。
記者隨后從相關法律人士處了解到,自有商標是可以授權他人使用的。
維權公司曾表示
交50萬元授權費,侵權商標可使用5年
馮飛回憶,當時他們是在電商平臺看到“谷小酒·牛氣沖天”在做預售,并且通過羅永浩直播帶貨進行宣傳,“我知道的時候,已經賣了很多了。”因此,去年3月,他們向谷小酒發了律師函,4月趁著來成都參加糖酒會的機會進行了舉報。
面對283萬余元的罰款,劉飛表示,這將可能對公司的經營帶來很大影響,甚至讓公司陷入困境。“這跟之前的‘青花椒’案如出一轍,以投訴舉報為由索要高昂授權費,這就是碰瓷式維權。”
劉飛介紹,一品天下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飛曾私下找其商談,(谷小酒)給予(一品天下公司)50萬元,侵權商標“牛氣沖天”可使用5年,“后來還找到我們,可降低至40萬元。”但這一提議遭到了劉飛的拒絕,“這不是敲詐嘛!”
記者看到,雙方的聊天記錄也證實了這一點。
馮飛告訴記者,他曾找谷小酒公司協商過,“但他們不同意”。他認為,50萬授權費也不是敲詐勒索,“理論上,我們才是受害者,我們有商標證,是他們侵我們的權,我沒辦法才去當地維權。”
他說:“我們2016年就注冊了商標,他們花一分鐘就可以查到。他們投資兩百多萬(的項目),不花一分鐘去查(有沒有被注冊)嗎?”
2008年成立的公司
申請過130件商標,到底多不多?
記者檢索發現,一品天下公司名下申請過130件商標,包括“綱要、摘要、招財進寶、雄霸天下、氣吞山河、財高八斗”等,但多個商標處于無效狀態。從公開信息來看,已有貴州金沙窖酒酒業有限公司、酒鬼酒(000799)股份有限公司、宜賓安寧酒廠、江蘇雙溝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因一品天下公司搶注其在先品牌而對商標提起無效或異議申請。
對此,馮飛表示,他們2008年成立公司到現在,申請這么多商標并不多,“你看看谷小酒申請了多少?”
記者通過天眼查了解到,谷小酒公司名下并無商標信息,而其大股東成都米小酒酒業有限公司名下有商標信息600條。
劉飛說,該公司注冊地址為十多家公司的共同注冊地址,涉及建筑公司、商務服務公司、網絡科技公司、物流公司等。
根據劉飛提供的現場照片顯示,其委托的律師曾根據一品天下公司的注冊地址去查找,在濱州國際大廈寫字樓樓層索引示意圖中,905為一家名叫“九尾狐”的公司。“(律師)當時還去了905,并不是一品天下公司。”劉飛透露。
對于一品天下公司辦公地點成疑的問題,馮飛并未給予回應。至于該公司是否是“皮包公司”的問題,馮飛只是說了句“什么是皮包公司”后,就轉移了話題。與此同時,記者多次撥打該公司電話,但均無人接聽。
律師說法
貼牌雖“好”,可不要“貪杯”哦
“所謂貼牌,就是品牌方授權給其他公司生產,這種行為被法律允許,不存在所謂的先看誰有著名的商標再去注冊。”廣東平威律師事務所張衛平主任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稱,但從商標角度來看,也不能排除存在惡意搶注商標的可能性。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游云庭指出,惡意搶注指的是商標搶注者作為領域的經營者,明知他人在使用該商標而將其搶注為自己的商標的行為。“是否是惡意,需要舉證。”游云庭表示,首先,要看被搶注商標的企業是不是已經在使用;其次,要看被搶注的商標是不是屬于公有領域。
另外,游云庭指出,如果是批量搶注同行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打擊囤積商標的行為,“也就是不以使用為目的,但大量搶注其他企業商標的行為。囤積商標者,其囤積的商標可能會被國家商標局或者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布無效或者撤銷,可能會面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行政處罰。”
張衛平認為,一品天下公司貼牌的行為,可能會面臨商標侵權的訴訟,導致賠償商標專用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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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牛氣沖天”酒被指侵權遭罰283萬 酒企“喊冤” 維權公司申請過130件商標,多家酒企曾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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