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被代言賣鍋案判賠210萬(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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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編者按:
深圳某公司為從事陶瓷鍋 生產銷售,莫言因受人請托為該公司股東董某題字一幅并合影留念,并在董某準備的書上簽名落款:贈與董某戰友。后該公司未經授權使用莫言姓名及照片制作企業宣傳視頻,并上傳至網絡,用于產品銷售和業務推廣。如果喜歡一品知識產權的文章,可以關注一品知識產權商標查詢網站,更多精彩的資訊等著您!
該視頻旁白:“中國首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在使用該科技養生鍋后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并邀請創始人董某到家做客,以戰友相稱,聊文學,聊陶瓷,最后莫言老師說:用了該科技養生鍋,炒菜味道就是不一樣,健康養生,其他的金屬致癌鍋再用不回去了,希望你們把它賣到全世界,為全人類的健康造福 。”
莫言被代言賣鍋
法院認定被告侵害莫言姓名權和肖像權,一審判賠210萬,創名人“被代言”案賠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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