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檔案:續寫“飛天”與“葵花”商標之謎
“葵花”茅臺酒在茅臺酒歷史上有特殊的地位。
2015年,我寫的文章《“飛天”與“葵花”商標之謎》刊發于當時茅臺內部刊物《世界之醉》第63期。最近,我在茅臺檔案館里查到有關資料,舊事重提是因為當初缺少證據,對這個問題的分析和推斷有失偏頗,所以需要加以修正,再寫這樣一個題目。
我們看待歷史問題一定要重視歷史框架,沒有歷史框架,歷史事件一不留神就“張冠李戴”,亂花漸欲迷人眼。茅臺酒商標“飛天”改為“葵花”的幾個層面,在同一時間維度上是吻合的,打通看似關聯又不關聯的現象,從中去偽存真,以還歷史的本來面目。
1968年,貴州茅臺酒出口所使用的“飛天”商標,因采用古代敦煌飛天圖形被停用。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中糧總公司)向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葵花” 商標,以替代“飛天”商標。這無疑是特殊時期的產物,在茅臺酒商標歷史上留下特殊的印記。
在這個改換商標的過程中,中糧總公司、貴州省分公司(貴糧公司)和茅臺酒廠、紡織輕工部等對此意見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葵花”商標有“注冊商標”和“設計稿” 之分,其實是本質的不同,解讀的第一手資料就在文獻檔案中。
其一:中糧總公司于1968年5月28日下發貴糧公司便(68)字第5號函稱:“茲寄你公司已經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冊的葵花牌商標影印(件)6張,請檢收”。
經辦人在便函上簽注:經查三省會議紀要原擬改豐收牌,現確定為葵花牌,電話聯系總公司張同志:是茅臺酒的商標,時間是1968年8月5日。
附件照片:商標注冊查詢單(代替商標申請書)(略)上,均蓋有中糧總公司印章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管理處印章。(1)
其二:貴陽市工藝美術研究所包裝組受貴州茅臺酒廠委托,為茅臺酒“葵花”商標設計定稿,時間是1968 年 8 月 27 日,并蓋有藍色印鑒(2)(如圖)。
其三:紡織輕工部文件(特急、機密)(68)紡生綜字第 2123 號轉發國務院財辦、文辦、國家經委《關于商標、圖案和商品造型改革問題的通知》,發文時間是1968年8月26日(3)(略)。
從以上事實的關聯性、邏輯性,說明“飛天”取代“葵花”的工作,是由上而下,工貿相互配合共同進行的。盡管文件的時間上有矛盾和難解之處,但是次要的,關鍵是要抓住物的本質,看清其始端及真相。
最近,筆者采訪貴陽市工藝美術研究所當事者的兩位老先生講述:鄭藥如(現年88歲)表示,當時茅臺酒不很出名,設計的商標太多,具體情況已記不清。史悠(現年92歲)則稱印象不深也記不起。但機緣巧合的是,在他設計稿卷宗里有兩張連體的“葵花”商標, 可以斷定不是從酒瓶上弄下來的。
從以上文獻和講述的情況剖析,這其中有多種猜測和說法,但不爭的事實是:被定義為茅臺酒“小葉葵花”的商標是注冊商標,而“大葉葵花”商標只是設計稿。兩相比較,無論從構圖、顏色和字體都完全不同。
這里要從注冊商標的性質和作用說起,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根本不同處在于:“小葉葵花”是注冊商標,受到法律保護,是“合法”的;“大葉葵花”是未經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只是商標設計稿。
《商標法》規定,商標受法律保護,注冊者有專用權。所指專有權有排它性,這決定了出口茅臺酒“葵花”商標只有一種,不會有第二種“大葉葵花”商標。商標設計是依據注冊商標而設計,這是起碼的常識,是不必深思的。方法論對了,抓住了商標本質來說,就抓住了事物的要害, 弄清了兩者的不同的區別。
人們不禁要提問,為什么出現“大葉葵花”,而且在出口茅臺酒商標上?在茅臺中國酒文化城陳列展品和李元勝主編《茅臺中國酒文化城》(2020年2月第一版)畫冊里,以及在收藏家趙晨著《茅臺酒收藏投資指南》等專著中均出現 “大葉葵花”,商標名稱“葵花”居然錯寫成“蔡花”,而且酒名的貴字是已不再使用的繁體字。
更引人注目的是2012年7月7日杭州西泠拍賣會拍品250克“葵花”茅臺酒,商標“大葉葵花”圖形不變,名稱“蔡花” 改正為“葵花”。成交價高達57.5萬元。如此現象難道不是事出有因,令人費解?
久候而至,“葵花”茅臺酒拍賣收藏的佳音?!缎吕素斀洝?021年 6 月23日消息,據CNN報道,英國倫敦蘇富比拍賣行6月18日宣布,一箱 1974 年的“葵花牌”茅臺酒以100萬英鎊(約900萬人民幣)的價值售出。這是中國境外單批茅臺酒有史以來的最高拍賣價,把茅臺在收藏家心中的地位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更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1月12日茅臺大酒店召開首屆茅臺品藏家聯誼會,探索老酒的鑒真、文化傳播和市場規范等,不斷找尋中國文化酒的來路, 讓“茅粉”們關注和期待。
根據國外市場的反映和要求,1973年4月29日中糧總公司發文《關于恢復茅臺酒“飛天”商標的通知》(73)糧食總字第 4320 號。原文:“為了保持我出口茅臺酒的傳統品牌,經審查研究同意將你現行采用的‘葵花’牌商標取消,今后出口茅臺酒均恢復用原來的‘飛天牌’商標和圖案。對現在已貼‘葵花牌’標紙的產品,仍可繼續使用完為止,以免造成浪費。請按原商標圖案安排印刷和使用新標紙(4)”。
恢復茅臺酒“飛天”商標是一個交替過程,延續了相當長時間,仍有“葵花”茅臺酒出口和內銷。因故1975年貴糧公司發文通知茅臺酒廠一律使用“飛天”新商標(5)。
時隔幾年后,1978年茅臺酒廠將剩余的“葵花”正標用于內銷茅臺酒,即“葵花”正標,內銷背標混用的特殊情況。1968年出口茅臺酒“葵花”商標啟用到停止使用的具體時間都不詳。大體推算,茅臺酒使用“葵花”商標的時間跨度在1968年至1978年十年左右。
最后,1979 年中糧總公司在茅臺酒“葵花”商標停用之后,將“葵花”商標轉讓給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山東省食品分公司。經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記載,“葵花”商標注冊證,第53580號,移轉注冊時間1979年7月15日(6)?,F在該公司仍持有商標專用權。另外“葵花”商標在國外未申請商標注冊,這是因特定歷史情況所造成的。
客觀歷史是不容歪曲的。這一歷史階段,從“飛天—葵花”“葵花—飛天”的基礎信息來看,它是一種因緣和輪回,“葵花”茅臺酒在茅臺酒歷史上有特殊的地位。
我們經過“葵花”商標的歷史考究, 從商標的本質上把握,就能說清楚這個問題。為什么“大葉葵花”注定不會在出口茅臺酒商標上使用? 因為它不是注冊商標,既然不可能使用,也就不會有“大葉葵花”茅臺酒的存在。
可以說這是簡單而嚴肅的話題,大道理管小道理,此“葵花”非彼“葵花”,這其中的謎團就豁然打開了。
注:在收集整理材料中,對中國茅臺酒(集團)有限公司法律法規部楊駿、王華秋同志的支持和幫助,表示感謝。
免費查詢商標:https://m.epbiao.com/zt/sbcx17/
專利查詢:https://m.epbiao.com/theme/zhuanlishenqing/
版權登記:https://m.epbiao.com/banquan/
- 商標查詢
- 版權查詢
便捷鏈接: 商標查詢 商標注冊 版權登記 專利申請 海外商標注冊 商標交易
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茅臺檔案:續寫“飛天”與“葵花”商標之謎
版權說明:上述為轉載或編者觀點,不代表一品知識產權意見,不承當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