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爭議十年難解:路虎的“陸虎”難題
這個問題放到十年前,可能尚存商標爭議,因為提前在中國將“陸虎”二字申請注冊成汽車類商標的吉利汽車,尚未真正獲得國家工商局的批復;不過,在十年后,問題的答案顯得明晰許多,因為懷揣“陸虎”汽車商標超過十年的吉利汽車,已成為“不可爭議”的“陸虎”商標持有人。
不過,英國路華公司(LAND ROVER)似乎不愿就此罷休。上個月,路華公司一紙訴狀將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告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撤銷中國商評委有關涉案的“陸虎”商標爭議裁定書,并判令商評委重新做出裁定。
路虎的后顧之憂
中國吉利汽車注冊的“陸虎”商標成為英國路虎汽車公司過去十年間的一塊心病,隨著路虎在中國業務的快速推進,這個心病也越來越加重。最終,在十年申訴無果的無奈下,英國路虎公司將商評委告上了法庭。據悉,北京市一中院已受理了此案。
路虎中國相關負責人在上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是路虎的全球第二大市場,吉利搶注“陸虎”的做法,此前已經對路虎造成了一定的利益損失。雖然在此期間雙方溝通協調過,但迄今為止仍有分歧。目前法院剛剛受理相關訴訟,正在走正常的法律程序。
一樁塵封了超過十年的商標糾紛,為何會在此時再起波瀾?
記者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網查詢到,早在2001年,吉利就成功注冊了“陸虎”商標。商標網的注冊資料顯示,吉利對“陸虎”商標的專利權期限是從“2001年3月7日到2011年3月6日”;而在商標流程一欄里,則標有“撤銷三年不使用”、“撤銷注冊復審”、“續展”和“爭議”等關鍵詞。
熟悉商標申請注冊流程的專業士告訴記者,在這幾個關鍵詞背后,可以想象得到,英國路華公司在過去十年所走過的維權之路并不平坦。其中,“撤銷三年不使用”和“撤銷注冊復審”等關鍵詞,意味著路華公司此前對“陸虎”商標多次提出的“異議”均被駁回。
原告英國路華公司在近日遞交到北京一中院的起訴書中稱,“陸虎”是該公司知名汽車品牌LAND ROVER的中文音譯商標標識。吉利集團作為一家汽車制造企業,于1999年惡意搶注“陸虎”商標,造成了汽車行業經濟秩序的混亂,以及消費者對品牌認知度的混淆,屬于法律禁止行為,應予以撤銷。
根據陸虎中國在今年1月發布的數據,2010年路虎豪華SUV在中國銷售2.35萬輛,同比2009年增幅超過100%。在路虎中國銷量屢屢創下新高的同時,路虎作為豪華SUV的品牌形象也深入人心。不過,讓路虎一直“鬧心”的是,另外一個“音同字不同”的中文商標“陸虎”卻一直捏在吉利手里。
不過,在法院做出最終判決前,路虎與“陸虎”的矛盾還沒有上升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記者了解到,LAND ROVER品牌所有者英國路華公司最擔心的事,不是“陸虎”歸屬權問題,而是商標的使用問題。“一旦吉利在汽車上使用‘陸虎’商標,將不可避免地給路虎品牌帶來傷害。
與吉利結下的“梁子”
盡管英國路華公司起訴的對象是商評委而非吉利,但是引發這場官司的“始作俑者”則是路華和吉利此前結下的“梁子”。吉利1999年就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了注冊“陸虎”汽車類商標的申請,到2001年才注冊成功,李書福提前搶注“陸虎”中文商標的舉動,迫使LAND ROVER在2002年進入中國時,不得不將當時已耳熟能詳的“陸虎”更名為“路虎”。
不過,吉利集團方面有關負責人上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否認了英國路華公司所稱的吉利注冊“陸虎”商標是“惡意搶注”。
該人士告訴記者,當初吉利注冊“陸虎”商標是為了跨國收購做準備,“當年JAGUAR.shtml" name='12' target="_blank">捷豹路虎競拍時吉利參與過,最終因為價格太高沒有成功”,而瀕臨破產邊緣的英國羅孚(MG ROVER)當時也是吉利的并購對象,2005年,在上汽與南汽介入之前,吉利已經高調投入收購羅孚的準備工作中,最終亦未能如愿。
“注冊‘陸虎’商標只是整個商業收購計劃中的一個籌備環節。”吉利集團相關人士稱,雖然最終兩項收購計劃都未能成行,但是吉利未雨綢繆率先注冊“陸虎”中文商標,從法律角度并不存在過錯。
不過,記者查閱了吉利申請注冊“陸虎”時間,并與吉利所稱的參與競標英國羅孚和捷豹路虎的時間對比后發現,吉利方面所說的“為跨國并購”搶注“陸虎”商標的說法并不完全吻合。
公開資料顯示,吉利申請注冊“陸虎”汽車類商標的時間是1999年,當時吉利雖然已經開始造車,但還沒有拿到國家發改委批復的“轎車目錄”,而吉利參與的兩則并購事件(競標英國羅孚和捷豹路虎)都發生在2002年以后。
不過,即便如此,提前下手的吉利,最終還是成為了“陸虎”商標“不可爭議”的持有人。中華商標協會專家委員會主任董葆霖在上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一旦商標成功注冊并持有超過五年時間,商標持有人就成為該商標“不可爭議”的擁有者。
知識產權律師王偉也告訴記者,因為路虎和“陸虎”兩個商標的漢字并不完全相同,因此,這起案例能否被認定為侵權還很難說。從法律上來說,商評委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按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誰先申請,誰先注冊,誰就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王偉強調,因為是跨國商標案,所以這其中的非法律因素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年的海信商標跨國侵權案最終就上升到了政府層面,了結的方式是在政府出面協調下,才得以斥重金買回了商標,“而且是在國外被注冊的商標和國內一模一樣的情況下”。
王偉指出,以吉利在中國汽車行業中的地位而言,其影響力是完全夠的,這也是這場商標糾紛中對路虎最不利的非法律因素。況且兩個商標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十年前路虎申訴未成功,十年后要想再翻盤,難度恐怕會更大”。
而此前的案例也證明,除了私下和解,跨國車企在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案例上獲勝概率極小。從豐田狀告吉利車標抄襲、到通用起訴奇瑞QQ外觀抄襲到本田CRV和雙環來寶SRV的外觀專利權糾紛,無一例外地都是本土車企獲勝。外資企業一旦涉案,通常結局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更何況,在專利權期限到期之前,吉利集團已經對“陸虎”商標提出了“續展”(延長商標專利期限)申請。董寶霖也告訴記者,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吉利“續展”陸虎商標的成功概率將是100%。言下之意,除非吉利主動放棄,否則路華公司是不可能奪回“陸虎”商標的。
不過,讓英國路華公司高層更糾結的是,他們根本不知道李書福的葫蘆里到底賣的是什么藥,即吉利到底要對“陸虎”做什么。
記者了解到,實際上早在2005年,在吉利醞釀推出中高端車型時,就曾陸續傳出消息稱,吉利將把“陸虎”標識掛在該車上,但最終吉利采用了“帝豪”品牌。目前,“陸虎”商標在吉利生產的摩托車和零部件上有所使用,并沒有在汽車類產品上使用。
對于“陸虎”商標的使用,吉利相關人士上周也明確對記者表示,“未來不排除在乘用車產品上使用的可能”,該人士表示,“目前針對‘陸虎’商標的使用,還沒有具體的產品規劃”。這可能意味著,吉利未來很可能會在乘用車領域與路虎短兵相接。而這也正是路虎所擔心的。以上就是一品標局為您介紹的商標爭議十年難解:路虎的“陸虎”難題的相關內容。更多商標爭議案例,請關注一品標局商標爭議專題:http://www.huipinxiu.net/special/zhen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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